难忘的同学作文合集15篇
在日常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,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,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、自己能明白的语言,向开展的、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、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。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,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难忘的同学作文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记得在某一次的校运会上,60米男子跑步中发生了一件难忘的事。
那场比赛前,一整个教学楼的走廊上都挤满了人,同学们像一排排蚂蚁似的探出一个个黑头。枪声响前我们班上的一位同学——林杰早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开始比赛。“砰”的一声枪响,运动员们像离弦的剑一般冲向终点,近了,近了,林杰同学正在飞一般地冲向终点,可就在这时,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。林杰同学在跑步的过程中跌倒了!观看的同学都哈哈大笑,但是比赛还没结束,他站起来了,并且慢慢地冲向终点……
最后,他得了最后一名,班上的人都对他冷嘲热讽,但是我觉得林杰摔跤纯属意外,而且他还是凭着他那坚定的信念到达了终点,如果换成是我,看到对手都快到终点了,肯定会放弃的。虽然得了最后一名,但我还是很佩服林杰的。
如今的他,每天都笑哈哈地来到学校,笑哈哈地离开。他似乎已经忘了曾经他受到过的冷嘲热讽,他的精神是极可贵的。
林杰同学与他的精神令我终生难忘。
光阴似箭,日月如梭。六年的小学生活转眼就过去了。我们即将告别生活了六年的母校。我们的心情格外的激动。我对在母校的生活充满了留恋之情,回首往事,小学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仍是历历在目。母校的一草一木,一砖一瓦都那样的熟悉,那样亲切。在这其中,同学们对我的帮助令我终生难忘。
那是一次数学小测验,卷纸已经发了下来,正当我准备拿笔填班级、姓名的时候,才发现我的笔找不到了。我仔细的翻了翻书包,还是找不到。这可怎么办啊?如果没有笔,我就没办法考试,如果考不了试,那……想到这里,我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——团团转。我的额头上也不断渗出汗珠。一秒,两秒,三秒……时间一分一秒地慢慢流逝了,我越来越急,一个字也没写,快哭了出来。同桌看到我的样子,便问我到底是怎么了。我如实地告诉了他。我的同桌听完了之后,二话没说,直接就从文具盒里拿出了铅笔。我本以为他会把铅笔给我,没想到,他竟然把手里那支更好用的自动铅笔给了我。顿时,我感动的说不出话来,眼泪顺着脸颊就留了下来。
我人生的旅途中,他的微笑是指路的星辰,在我的青春之歌里,他的笑声就是最优美的音符。他是我生命中的印记,永远难以磨灭的印记。
我和朋友之间,有过合作,有过玩乐,也有过争论,有过误会。但是从一到六年级以来,我最难忘的同学,还是我的朋友——小A。
他有着可爱的脸蛋,大大的眼睛,矮小的个子。他一般不笑,但一笑起来,就会发出“哈哈”的笑声,而且经常会笑的前扑后仰,连话都说不上来。
他还有一个特点:心直口快。他的一切心情都表现在他的表情和语言上,所以有时他会让人十分的难堪。记得有一次我和他在聊天,刚好聊到一个有兴趣的话题,我讲的有一些过于激动,口水一不小心喷到他手上了,他马上说,“你口水都喷到我手上了”。他这么一说,使我十分难堪,而他这时又拿手将口水擦掉,使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。
他在平常生活中,也是一个爱看书的人,他经常会看一些各种各样的书,懂得许多知识。每次与他交谈时,都会感觉十分轻松,仿佛面对一本百科全书。他有时还会把他知道的笑话和故事将给我们听,和我们相互交流,来调侃一下紧张的氛围,使我们更加欢乐。
小A是令我最难忘的朋友之一,他和我一起度过了这六年美好的时光,而和他相处的每一件事也成为了珍贵的回忆,都令我难以忘却。
转眼间就快要小学毕业了,就要离开我们的母校了,离开我们尊敬的老师,离开我们朝夕相对的同学。在六年的小学时光中,总会有那些最难忘的同学们。
先跟你介绍介绍我最最要好的朋友之一马银巧。她是我们之间学习最好、最聪明的一个。她,高高瘦瘦的,不胖也不瘦,挺挺的鼻梁上戴着一副红色的眼镜,看起来,像是一位严厉的老师。
还有刘紫月,她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之一。她平时上课不怎说话,但,她的内心却非常阳光,她永远相信友情是天长地久的。
“ 我真是个绝世大美女”“我说你能不能别那么自恋,雨欣!!”这位忒自恋的同学也是我最好的朋友解雨欣。
啊!同学们,让这美好得友谊让六年小学生活成为我们最美得回忆,深深地刻在心中!
光阴似箭,岁月如梭,时间过得真快啊,一眨眼几年就过去了,不久我们就要离开我们已经生活六年的小学了,在这个我即将离开的学校里,还有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同学杜康宁。
杜康宁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,一个小樱桃似的嘴巴,他最最最能让你记住他的还是他那对大门牙了,每次当我们看到他那对大门牙时,我都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。
他这个人在学校里看起来是非常腼腆的,而在学校外他却像换了另一个一个人似的。
记得有一次,他在学校里上课,那节是英语课,他背英语没背会,老师让他站了起来,可是,他站起来的样子绝对让你想不到,他站起来时,扭来扭去,还偷偷的往后看看还有没有人也不会背,这是他在学校里,他在校外可是大大方方的,有一次,我们和他出去玩,是夜里,我们走到了一个小道里,小道里很黑,我们都很害怕,而他却一点也不害怕,说:“大家别害怕,大家跟着我。”我们跟着他顺利地走了出来,我们都很佩服他。
小学六年快过去了,我永远也忘不了他。
我们已经五年级了,再过几个月,我们就要各奔东西了。想到朝夕相处的同学,我就会思绪起伏。
“啊对不起对不起。”这是小博的声音,他瘦小个、瓜子脸、淡眉毛,嘴里常常含着对别人的谣言。他常常得罪别人。就比如上星期五科学课,他无事生非、胡说八道,没事逗“班长”,惹得她哭了。老师让我们每人写两篇,解释这件事。我们咬牙切齿恨不得让他掉到十八层地狱。虽然他常常得罪别人,但是他把班级需要复印的东西全部包揽了下来。纸、课程表等都是他复印的。比如有一次复印个人计分表,老师不想再让他复印了,可是,他很强烈地说:“老师,让我复印吧,我愿意!”老师只好答应了。
“嘿嘿嘿……”这是阿飞的声音,他胖胖的,眉毛淡淡的,嘴唇厚厚的,一副安详的样子。他很宽容,而且很爱笑。他的外号是“鸭子”,我们每次叫全外号,他都不生气,甚至对我们笑。
我的同学还有辰昊、天宇……虽然他们个性不一,但是我很喜欢他们。
他们会成为我一生的回忆!
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。不知不觉我们已走过小学的六年学习生涯,离开母校,离开和我们一起学习生活的老师和同学,想到这里,一种难舍难分之情在我心中油然而生。难舍苦口婆心、谆谆诱导的各位老师;难舍同学之间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。此刻,昔日在校园里和倩倩、小汤等同学学习生活的情景更是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眼前。
善良可爱的倩倩有一头乌黑的头发,一双充满求知欲的眼睛,她常常帮助别人。
我为有倩倩这样的同学感到骄傲,也为有小汤这样聪明可爱的同学而自豪。她黑黑的头发绑成马尾辫,走起路来辫子一摆一摆的。她的聪明令我无不佩服,有什么问题到了她那里都能迎刃而解。
就像上次出黑板报时,出黑板报的资料不够了,当我们都急得团团转时,小汤灵机一动,想出个好办法:把订阅的报纸拿出来,看看上面有没有可以用的资料。说干就干,我们找出了许多份报纸,找到了许多可用的资料。真是多亏了小汤,那次的黑板报出得很顺利。
再过几十天,我们就要离开亲爱的母校,离开敬爱的老师,离开如兄弟姐妹一样的同学,去到各自不同的中学。那就让我们彼此互勉,用各自的勤奋好学,不断进步回报老师对我们无怨无悔的教导,为母校争光吧!
在这六年的小学生活中,我们都有许多难忘的人、事。我最放不了的就是我的同学们。
先写写我的同桌吧!他是一个幽默的人,每次我不开心的时候,他都会给我讲笑话,不一会我们就一起哈哈大笑起来。
我前面的同学XXX学习很好,经常和我一起玩儿。做什么事我们都一起做。她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,老师同学都喜欢他。
“如果有一天,我老无所依……”“别唱了,别唱了,烦死了。”这会是谁呢?当然是我们班的淘气包XXX、XXX和XX了。他们唱的虽说还可以吧,但是确实也让人受不了。这不,XXX再说他们呢嘛。
“带虎字的歌还有什么来着?”这又是谁呢?还用说,当是我们班的大班长了,这会儿他们游玩歌词接龙呢!
“《凉州词》王之涣……”这是XX在背书呢,她可是我们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,老师同学都很喜欢她。
…………
但是,不久我们就要离开老师、同学和母校了。所以,我们现在要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,好好相处,让友谊地久天长。
我小的时候,就和王帅玩,我们从小一起长大,每天上课的时候,不听老师讲课,我们俩在玩,放学了,还在一起玩,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了。
现在,我回想起来小的时候,我们每天晚上斗地主,玩到十二点多才回家睡觉。有什么事的时候,我们在一起商量,商量好了再去做,要不然是不会做的。
在五年级暑假的时候,我回老家找他玩,那时候他们不放假,我很不高兴,后来,听他妈说,王帅在学校受伤了,下午去接他回来,我很高兴,他能回来和我玩了。于是,我下午也去接他了,我们回到老家,他抹上了药,就去玩了,玩起来也不知道疼了。
那时候天气很热,我们找了几个人去大堤上,到了堤坡那,觉得很热,不想去了。不知道是谁提议去偷西瓜,我们都爽快的答应了,那天我们偷了将近20个西瓜,真是凉爽了。吃完西瓜了,就去打水仗,用冷水冲到身上,真凉快啊。
每件事都有我们两个,我怎么会忘记他呢?
光阴似箭,日月如梭。转眼间,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,六年级小学生活中最难忘的就是我的同学。
我们班里最高的人——李帅,他是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才转来我们班的,他刚刚转来的时候,个子就已经有1米65高了,我们班上有很多人都对他很好奇。转来之后几个星期,他就和我们班上的人交了好朋友。不过他一般跟我和几个人玩,我们的成绩都是挺好的,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都会上80分,虽然我们成绩良好,但是我们并不是老师眼中的乖学生,我们偶尔也会调皮一下。
李帅他在我们班上是最搞的,同时他也是全六年级当中最高的,我们的共同爱好是打篮球,他个子最高,所以他打篮球时最厉害。有一次,我们班和隔壁班举行了一次篮球比赛,这全是按NBA的规矩比赛的,他拿了24个篮板,同时还拿下了26分,而且还抢断4个。同时,我们也赢得了这次篮球比赛,如果他没加入我们的比赛,我们也不会取得那么大的胜利,那一次我们可是比对方高21分啊!
他和我们班的人都相处的`很好,我们和老师都很喜欢他身上乐于助人的精神,他印在我们的脑海深处,让我们永远记住他是怎么乐于助人的。
大队长方唯炜是我们班一个形象代表,在主席台上,合唱团里时常可以看见她的身影。能够当上大队长,自然是有她的过人之处了!她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她那“大嗓门”了,就是她那大嗓门和她在朗读、唱歌时蕴含的独特的感情让老师们对她的培养特别注重。
记得那一次学校里举行的艺术节的声乐比赛,轮到方唯炜了,她穿了表演服,走上台,微微地笑着,向大家鞠了一躬,然后拿起话筒,唱起了美妙的歌,那美妙的歌声如流水灌入我的耳朵,那声音用天籁之音来形容好不夸张!她唱完之后,那美妙的歌声仿佛还在礼堂中回荡,台下的评委一致给了高分,台下一下了想起了热烈的掌声……
她不仅有那令人羡慕的歌喉,她还有令人羡慕的成绩,一到六年级,她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,偶尔有几次考差了,她也会迅速调整过来,她还有一个优点是我们每个人都羡慕不已的!那就是她见多识广的优点,每当老师提出一些关于地理、历史上的问题,她总是能回答出我们所不知道的问题……
要说1到6年级我的同学多的不计其数,最令我难忘的就是现在的——陈岩。
陈岩在我们班里那是数一数二的捣蛋鬼,只要问某个班的同学都知道我们的尖子陈岩。我和陈岩是3年级在一起的,那是我刚转到那个3班,就知道了陈岩的作风,看他的模样也是哦。到了他跟前,我就想跟他做朋友,因为我喜欢跟喜欢冒险的人在一起,这样可以锻炼我的勇气嘛,没想我要跟他交,他却他自己跟我交朋友了,因此我还准备了许多次,白费了。
有了陈岩这个朋友,我就了解3。3班了,我就有了这个底。
但我觉得陈岩很有爱心。记得有一次,在放学的路上,我们的必经之路正在修路,我的自行车没气了,我很焦急,像是在热锅上的蚂蚁一样,就在这时,陈岩说:“做我的车吧,虽然我的车,没有座,但我们可以坐在前面,只要你不介意。”就这样我就将就了一路。到了家里,我深深的感谢陈岩。到了现在我还深深的记着这件事。
就在那时,我对陈岩的态度该变了,我们成了每天形影不离,上课在一起,下课在一起。
这就是我最难忘的同学。
小学生涯共有六年,是我们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人,每一位都是一位知己,大家都知己知彼。我转过一次学,所以我的同学自然有很多,我们都是很好的朋友,大家互相帮助,共同进取,一起学习,一起玩耍。这其中,又有很多同学令我终身难忘,例如帅气的易雪豪,聪明的马春鹏……但是这其中却有一个比较“特殊”的,他的名字叫做李凯杰。
李凯杰是我们组的组员,黑黑的脸庞,大大的鼻子,亮亮的眼睛,短短的头发前留了几根稍长的前沿。李凯杰学习并不算好,但是却让人难以忘却,因为他身上有许多“特点”。
第1:“风萧萧兮易水寒,凯杰一去不复还。”这是我们组盛极一时的一句“名言”。因为李凯杰同志,每天都会和一些男女同学发生一些口角,有时甚至还会“大打出手”。每每这时,他都会英勇的被老师“请”去。结果……
第2:“大哥借给你!”这句话,是我从凯杰同学口中听到过的最有人情味的一句话,这也是凯杰同学身上“寥寥不多”的优点之一。凯杰同学十分大方,只要他有的都可以借或送给你。
这就是令我难忘的李凯杰同学,一个有时爱没事找事的,又充满爱心的同学。
时间飞逝,转眼间,我和我的同学相处也有五年了,我就要和我的同学们告别了,可我怎么也忘不了一个人,那就是鲁豫,他是我们铁三角重要成员之一,他是我最亲的铁哥们。
他有着一双明亮洁白的眼睛,眼睛里还真先出勃勃生机,眼睛上面还有一双黑黑的眉毛,显得非常严肃,有时也非常可爱,两边是一对大耳朵,非常的可爱,一看就知道是有“福”的人。
他非常讲义气,虽然谈不上同年同月同日死,但也可谓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呀。记得有一次,大家都放学了,可我和刘旭彬却在教室里找东西,因为我记作业本上的弹簧丢了,可怎么也找不到,于是我便走了,可却没看见鲁豫,他肯定是以为我已经走了,早就出去了。他现在肯定回家了,看来是不可能和鲁豫放学一块玩了。我和刘旭彬沮丧地走着,心想鲁豫肯定在回家的路上。嗨,要是我早点找到鲁豫该多好,那样就能和鲁豫皖了。我们走着走着,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——鲁豫。他竟然还在那里等着我,我跑过去问个究竟,他说:“我找不到你们,所以就在这里等你们我怎么会先走呢,我们是好朋友嘛。”我听了这句话心里热乎乎的,他竟然不顾自己回家后是否挨吵,坚决留在这里,这也许就是友情吧。
这就是鲁豫,我最难忘的同学。
在我刚跨进学校的门时,这里一切都是陌生的,比如“陌生的花,陌生的草、房屋······
一年一年过去,我才逐渐的认识这个班级,我现在最让我难忘的同学,就是他—金浩浩。 他个子很高,年龄都比我们大;他很胖,因为他是从外国回来的。我在跟他比个子的时候,我感觉就是一个天,一个地,根本不能比。 他个子高,当然最适合就是打篮球了,我们比赛时,他总会是选某总花样来对付我。就说上次吧,他把篮球一下往上,一下往左······我当然就伸手去栏了,他弄得我好像是在跳舞!
可是好景不长,就在快放寒假的时候,他爸爸突然叫他去外国,这让我们全班人都不舍,希望他能不走,既是走,也要早去早回,我们四(1)班同学就开了一次告别金浩浩的最后一次班会,别说我们男同学了,连女同学也恋恋不舍,我们拍了一个全班照,,这也算对他的留念吧!
现在,金浩浩已经做了差不多快一两个月了,每次听见这个熟悉的名字,我都会抬起头,望着圆圆的月亮,那就代表着金浩浩的脸蛋,真希望他能现在就回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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